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1名,教研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择业期政策或暂缓就业政策的毕业生)、社会人员。
二、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1名,教研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长期在白云区从事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4.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且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详见附件2)。
6.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相应层次专业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二级乙等资格证书但因疫情未能参加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导致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2020届毕业生以及已报名参加2020年教师资格证考试但因疫情考试延迟导致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届毕业生可以参加考试,但需承诺于试用期满转正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7.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8.应聘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应聘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暂未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或四级考试的2020届毕业生,需于2020年7月之前通过考试拿到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9.报考烹饪教师岗位的非2020届毕业生应具有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明细为证明)。
10.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限1990年3月31日(不含)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以放宽至1985年3月31日(不含)后出生。
3.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及符合职位表的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但其本科院校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说明:
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择业期政策(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或暂缓就业政策的毕业生。
3.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书面同意(资格复审时需出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不得报名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开始日。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3月28日(星期六)9:00至2020年4月3日(星期五)17: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成功后,考生需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名成功后,考生需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5.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6.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延长报名后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职位数。
五、现场确认
(一)网上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和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参加现场确认。考试组织部门将在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上盖章。
(二)现场确认时间因疫情原因待定,具体时间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另行公告;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少年宫(广州市白云区金钟横路白兰二街18号,白云万达广场对面)。
(三)盖章的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有效准考证。准考证无章的为无效准考证。考生凭有效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综合素质评估。考生本人不按时到场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任何人不得替代考生本人进行现场确认。
六、考试
考试分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三个环节。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已盖章的准考证依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一)综合素质评估-基本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因疫情原因待定,具体时间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另行公告。
2.测试地点:另行公告。
3.A类职位采用实操与示范的形式,B类职位采用小组讨论的形式。
4.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综合素质评估结果以及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综合素质评估通过的人员自行携带现场资格复审所需的相关材料(见附件3)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因疫情原因待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另行公告。
3.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4.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心理品质测评。
(三)综合素质评估-心理品质测评
1.心理品质测评初定与现场资格复审同日进行。
2.心理品质测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3.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评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因疫情原因待定,具体以资格复审时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以试教形式进行,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当通过面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名单。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进入笔试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另行公告)。笔试时间因疫情原因待定,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2.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具有博士学位符合条件考生免笔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七、综合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岗位数和报考者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笔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为合格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确定录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按照政策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的社会人员,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拟录用人员应按照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提交入职相关材料并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能提交材料或者办理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视情况进行递补。
十、岗位聘用
录用人员使用我区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原则上聘用或暂定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录用人员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结束时,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未及时将户口迁入广州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认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人员录用后按《广州市白云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云教〔2018〕380号)进行管理,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学校交流轮岗。
(二)参加了本次招聘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未被聘用人员自动进入广州市白云区教育系统政府雇员人才库,经相关程序后,可被录用为广州市白云区教育系统政府雇员。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为方便联络,请所有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四)不负责配偶调动、工作安排和户口问题。
(五)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六)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将违规造假人员信息登记在案,按违规造假情况的情节严重程度予以3至5年禁止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的惩处。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八)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办理录用时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020-86371707,监督电话:020-36135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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